其实此次疫苗问题的危害,是被某些媒体、“专家”大为夸大的。按规定疫苗的运输、存储必须有严格的冷链,销售商没有达到这个要求,自然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冷藏的疫苗就变成了媒体所谓“毒疫苗”。疫苗没有冷藏、受热的后果是效力下降乃至完全失效,最大的风险是免疫无效,没能对接种者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不同疫苗对温度的敏感性不同。有的比较敏感,一旦受热就会很快失效;有的则非常稳定,可以在较热的环境中长期保存。比如大家最为关心的狂犬病疫苗和乙肝疫苗,就都是属于最为稳定的疫苗,在37摄氏度的环境中可以存放几周都不会有问题。为保险起见,未经冷链运输、存储的疫苗不宜使用,应该召回。对接种过这些问题疫苗的人应该根据情况做出评估,看是否有补种的必要。但是无论如何,为此吓得不敢去打疫苗或推迟打疫苗,是因噎废食,健康风险更大,是对自己的小孩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如果免疫覆盖率太低,就会导致传染病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