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食堂变“菜园” 亟待监督防控“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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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帖举报广西兴安县实验小学原校长唐某某套用学校公用经费等问题。200多万元学生伙食费如何变身福利费?学生食堂缘何成了学校“小菜园”?记者前往兴安县对此事进行了实地调查。(新华网1月15日)

    从1月4日网友发贴举报,再至近期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案件相关情况,事情的真相得以水落石出。网友的舆情得到重视,相关负责人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固然令人欣慰。但是,原本用于保障学生用餐,改善学生饮食的200多万元伙食费,却在一夜之间变身学校老师福利,而罪魁祸首竟是校长、副校长两位学校领导,着实让人深思。奇趣动物未解之谜,灵异恐怖,考古发现,历史真相,奇人奇事     仔细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也多样。既有制度不健全、公开不透明、管理混乱等因素,但是,在笔者看来,监督防控不严格,不到位才是这起事件的根本所致,因此,建立健全监督防控网更显重要紧迫。     学生的伙食费标准是多少?资金该如何使用?成本支出该如何核算?账目、明细该如何公布?……2012年,教育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就中小学生食堂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学校食堂“公益、非营利性质”“实行校长负责制,将学生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帐核算”“学生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学生、家长监督”等相关条款。按理说,《规定》、《办法》内容详尽、规定明确,是学校食堂运行、管理的标准和“指南”。     但是,制度、规定利剑高悬,缺乏有效的监督、落实,无疑是一个“纸老虎”,没有任何威慑力。回到这起案件中,在2013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4个学期中,该校原校长唐某某、分管食堂的副校长马某某、食堂财务张某某根据就餐学生数商定采购量,要求食堂每天只采购约35公斤猪肉和约150公斤蔬菜,从而产生巨额利润。时间长达两年之久,涉案多额高达200多万。一方面,学校食堂伪造假账,骗取资金,作为财务管理人员和校委会成员,理应是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严格把关都和监督者,纵容、放任这一行为发生,不仅是话语权的丢失,更是监管责任的亵渎。另一方面,作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效监督、管理好学校运营管理是其重要的职责。试问,一个做假账长达2年的事件,当媒体曝光后就能立刻查清事实真相,那么,我们的事前监管去哪了?每年的例行监督检查是否就是走走过场?搞搞形式?倘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真正落实好监管责任,在事故苗头阶段就将错误的做法予以制止,还会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和损失吗?     食堂变“菜园”反映出监管真空问题不容忽视,我们更期待,各地真正能够从这一案例中汲取经验,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防控网,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