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有很多非常残酷的刑罚,而且非常不人道,比如大家都听说过的什么五马分尸、象刑、活埋,坑等等,最残忍的莫过于凌迟处死,也就是千刀万剐。
凌迟也被称为千刀万剐,其存在于公元900年到1905年。该刑罚是慢慢地对受刑者的身体各部分进行切割,尽最大可能的延长刑犯的痛苦。根据儒家思想,如果一个人的身体支离破碎,那么其死后,灵魂也不会完整,这就意味着受刑者即使死后,其灵魂也会一直受折磨。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共需要用3600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处死罪犯,方算行刑成功。
封建时代一种残酷的死刑。又称“剐刑”。始于 五代 , 元 、 明 、 清 俱列入正条, 清 末始废。《宋史·刑法志一》:“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 陈氏 不合通同奸夫杀死亲夫,大逆不道,凌迟示众。”
元 关汉卿 《窦娥冤》第四折:“ 张驴儿 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付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 明 沉采 《千金记·延访》:“告元帅,拿这 李左车 ,不知是要粗凌迟碎凌迟他。”《老残游记》第十六回:“六千金买得凌迟罪,一封书驱走丧门星。” 鲁迅 《且介亭杂文·隔膜》:“运命大概很悲惨,不是凌迟,灭族,便是立刻杀头,或者‘斩监候’,也仍然活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