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满清十大酷刑中最为残忍最为血腥的可以说非凌迟这个酷刑了,也叫剐刑。那么凌迟处死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把犯人千刀万剐,并且在实施刑法的过程中还能让犯人死去,凌迟处死是满清时期最为残忍的刑法,下面小编带你一起了解下满清的凌迟。
清朝凌迟是如何将犯人处死的
凌迟--剐刑,俗称“千刀万剐”。是中国最残酷的酷刑之一。施刑者(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
在清朝刑部狱狎司,共有四名在册的刽子手,年纪最大,资历最长,手艺最好的,领头的叫做姥姥,依照资历和手艺,在姥姥手下分别称为;大姨、二姨和小姨。遇上忙月(中国古代死刑一般是在秋季执行)活多干不过来时,可临时雇请帮工,帮工的都叫外甥。
凌迟刑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对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子也实施凌迟,真是太恐怖、太可惜了、太残忍了、太没人性了。
过去有人发狠地骂人:“挨千刀的!不得好死!”还有人诅咒他人:“你早晚会被千刀万剐的!凌迟“脔割”俗称零刀碎剐、千刀万剐。原意是“丘陵之势渐慢”,引伸为死刑名称是指“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
清朝凌迟处死
凌迟分为三等;第一等,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第二等,要割两千八百九十六刀。第三等,要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不管割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应该正是犯人毙命之时,如果没割足刀数犯人已经毙命,或是割足了刀数犯人未死都算刽子手的失误。宋代有一个刽子手,因执刑凌迟多用了一刀,被犯人家属上告,当朝皇上知道此事后下旨,将这个刽子手处以死刑,这个刽子手,因此丢了宝贵的生命。凌迟到了清朝中晚期时,一般执刑五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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