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物无处安置 何时告别蜗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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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安徽合肥市文物管理处工作人员十分头疼:大批出土文物因为无处妥善安置,而只能被堆放在地下临时库房中。更令人惊诧的是作为安徽省省会城市,合肥至今还没有一家市级博物馆。这一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边是“给文物一个家”的呼声日益高涨;另一边不少同行担心,单纯建一个“家”未必能使出土文物“安享天年”。据了解,如今像合肥市文物管理处这样因出土文物数量多而被锁进临时库房的现象在全国屡见不鲜。
  现状:6000多件文物亟待安家
  出土文物逐年增多,临时库房“满员”,修复后的文物面临无处安放的窘境……如今,合肥市文物管理处的地下临时库房满地都是“瓶瓶罐罐”。由于这些文物大多已经破损,负责修复的工作人员只能用胶水、石膏等材料一件件进行黏合修补,目前他们手头正在忙活的是一批2009年到2010年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发掘的乱墩子汉墓群中的文物。近2000件文物已经有2/3修复完毕,让他们头痛的是,今后这些文物该往哪儿放呢?
  据了解,当前,该市文物管理处的临时地下库房里有4000多件文物,等到乱墩子墓群文物修复工作全部结束后,库房的文物数量将激增至6000多件,届时会出现文物放不下的尴尬境地。加上长年没有较好的保存条件,库房文物的腐蚀和损失状况令人担忧。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解决文物安置问题,为其提供一个条件良好的“住处”。
  近10年来,合肥市先后进行过几次大的考古发掘,市文物管理处的地下库房里有不少好东西:春秋晚期的编钟,北宋制墨名家朱觐所制的古墨,填补我国古陶瓷器研究和收藏空白的紫定金彩壶,与上海世博会中国馆造型高度相似的西汉香炉等等。
  合肥市文物管理处工作人员透露,该库房现存的几件国家一级文物现在仍只能与众多二三级文物一同委身在临时地下库房中。尽管已经尽力提供恒温、恒湿的环境,却不具备长期保存的条件。在合肥市文物管理处方面看来,现在没有市级博物馆的地区已经很少,如果政府能够建立一个市级博物馆,或许局面可以得到很大改善。
  调查:无处安放不是个例
  合肥市文物管理处的遭遇在业内引发共鸣。陕西历史博物馆馆长成建正表示,对于合肥这样一个省会城市而言,市级博物馆不能缺。“文物出土后必然需要研究,如果当地连博物馆都没有,何谈研究?要知道,收藏、研究、展示,这是博物馆的三个基本功能。当然,我没有亲眼看到合肥出土的实物,不能轻易判定它们的价值。我的建议是在建立博物馆的基础上,对于其中一些级别较高的文物,应由相关部门根据它们的价值和内涵特色,即行内俗称的‘看点’来进行权衡,以便决定文物的安置去向是交给上级文博机构管理,还是结合地方文化传统而留在当地博物馆。另外,博物馆的选地也可以考虑与考古关联,在发掘遗址的基础上修建。”如此看来,建一所市级博物馆是解决当前合肥文物安置的最佳办法。然而有了博物馆,文物就能后顾无忧了吗?实际情况并不像想象中那般简单。
  “合肥遭遇”并非个例。就在去年4月,江西九江的出土文物被曝出长期在窄小的环境中“蜗居”。由于多年来当地博物馆“有馆无舍”,连李鸿章题字的牌匾、陈三立的题字石碑、珍贵的古木家具等等都只能委身于库房的角落里,不少还没来得及定级的文物,包括出土文物更是只能堆放在地上,如此光景使人很难联想到其价值不菲。
  类似的情形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已经“见怪不怪”了。北京一位福建泉州的商人告诉笔者,自己也曾看到过这样的状况,出土后的钱币不属于珍稀品种,市面价也就几元钱甚至几毛钱一枚,因为不受宠,这些钱币被装在麻袋里,随意堆放在某县级博物馆的后院里,一部分已锈迹斑斑。
  客观地说,不是所有的县级博物馆都会存在文物放不下的窘境。知情人士透露,通常都城所在地,或是古时的交通要道,地下文物丰富,这些地区博物馆发生上述状况的概率更高。“一般来说,省博不会存在无能力存放文物的局面,毕竟它的条件好、设施全。市级博物馆如果像武汉这样,文物出土由考古研究所运作,统筹后决定其去向的话,应该也能避免。”武汉博物馆的工作人员李笙清表示,“文物放不下也许有一种可能,就是博物馆本身筹划得不好。前段时间我曾帮助湖北一些县市级的博物馆做展览,发现他们不善于规划,陶器、瓷器随地放着。我建议他们学会科学地将藏品架藏,这样以20平方米的空间为例,放600件文物没有问题。”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出土的文物多了,当地博物馆的人手又不够,清理、定级需要较长时间,只能先在库房“挤一挤”。说到底,博物馆放不下更多文物,原因无外乎资金缺乏、本身条件有限,偏偏近些年“考古热”兴起,大量文物陆续出土;加之当前城市化进程提速,大兴土木的同时,一旦相关统筹规划环节做得不够完善,就会让一些博物馆感到措手不及。
  建议:解决难题可否靠民众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浙江省博物馆相关负责人建议,如果文物放不下,除了申请调拨外,也可以采取与当地银行结合,将珍贵文物放到银行专门保管的方法。
  无论是调拨也好,另辟蹊径去保存也罢,从本质上说这样的操作似乎更多还是博物馆系统内部的一种流通。既然文物本来就是国家的,是整个社会民众的公共财产,对于那些存放不下的、原本价值又不高的文物,走结合民众的路线来缓解这一状况是否可行呢?
  曾先生参观过不少世界著名博物馆,他对笔者说:“国外有些私人博物馆也会租借艺术品给个人,前提是有完善的法律合同保障。国内的博物馆不妨参照一下,至少走进校园就是一项利民之举。一方面那些价值不高的文物不用再暗无天日地过日子,另一方面,看到实物总比仿制品要强。”
  社区博物馆得到的呼声也很高。部分业内人士表示,现在一些地方都在陆续建立社区博物馆,国有博物馆容不下时,能否考虑送进社区,既丰富了社区藏品,提高了社区博物馆的档次,又可以将文物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文物的安全也可以得到相应保障。
  虽然受访的博物馆业内人士强调,文物是国家的,法律不允许其流到民间。但是,针对文物存放的尴尬,仍有一些收藏爱好者反驳道,法律的本质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保障利益。当文物因为场地所限得不到妥善保管,有的甚至出于保管不善或者监守自盗流失了,难道对文物就公平了吗?如果能够出台完善的租借制度,未必是件坏事。
  此外,还有人提出,现在网络发达,文博系统应该充分利用起来。比如以省为单位,建立一个网络交流平台,信息共享,谁家东西多了放不下,谁家想办展缺了什么,依靠网络来解决不失为一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