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偷狗贼毒镖杀狗卖给餐厅的新闻震惊社会,当你看到不少毒狗肉流向市民餐桌的消息时,你还敢吃狗肉吗?据悉,不少偷狗贼为了快速的抓住狗,竟然用毒镖杀狗的方法,接着还把有毒的狗肉卖给黑点老板。
湖南省株洲市素有吃“伏狗”的习俗,进入三伏天,狗肉市场就异常火热起来,一些不法分子看中了其中的商机,奔波于乡村之间干起偷狗的行当。
有偷狗贼为了抓狗快、赚钱多,竟用毒镖射杀活狗卖给黑心狗肉店,全然置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于不顾。近日,几名偷狗贼连同狗肉店老板一并被判了刑。
2012年7月,被告人邓某、李某(系邓某之妻)以及徐某分别串至长沙市雨花区某市场、长沙县、株洲市石峰区等地农村,利用装有毒药(内含氯化琥珀胆碱成分)的弓弩、飞镖射杀土狗后盗走,再将射杀的共计34只土狗卖给了被告人凌某在株洲市天元区“旺佳”农贸市场开的的一家狗肉店。邓某、李某和徐某各得赃款2000元。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李某和徐某购买并使用管制的弓弩和内含氯化琥珀胆碱毒液的飞镖注射器盗杀他人喂养的狗,并销售给被告人凌某,凌某明知三人销售的狗是毒液致死,被人食用后有害,仍在农贸市场再销售给他人食用,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法院分别判处凌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邓某、徐某有期徒刑一年,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凌某、李某不服,以卖出的狗肉没有造成他人危害为由上诉,请求判处缓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凌某、李某置他人的生命及身体健康于不顾,销售含有有害、有毒的食品供他人食用,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不适用判处缓刑,故驳回了二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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