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备受关注的《反家庭暴力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正式颁布实施,家庭暴力的定义及范畴以法律形式明确。值得一提的是,通过这一次法律明确规定,我们通常所说的“冷暴力”被纳入其中家庭暴力的范畴。但受家庭暴力造成身体伤害时,伤情清晰可见,可申请鉴定,几级伤残都有对应的赔偿标准;而因“冷暴力”遭受精神伤害的,大多数受害者却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吞”。对此,兰州晨报邀请两位执业律师,就家庭“冷暴力”做一些阐述,希望给正在经历无形之痛的读者,一些指导和建议。
案件1 不堪家庭“冷暴力” 七旬老太4次起诉终离婚
谢老太和王大爷都是古稀老人,1966年相识并结婚,婚后两人因身体原因一直未生育子女,再加上夫妻性格差异较大,矛盾不断。自2009年5月起,谢老太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先后4次提起离婚诉讼,诉称,王大爷脾气古怪,常无端责骂自己,更过分的是他还往做好的饭菜里扔脏东西,王大爷的这种行为给自己的精神造成了很大心理压力,自己实在无法忍受。在初次的离婚诉讼中王大爷表示:“这么大年纪还闹什么离婚,丢不起脸面”,不同意离婚。最终经过四次庭审,法院终认为二人夫妻感情破裂并无和好可能,遂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案件2 被丈夫长期冷落 妻子三次起诉离婚终获支持
2011年独生女出嫁后,张姝的丈夫越来越不爱待在家里。即便待在家里也靠看电视打发时间,对多年的结发妻子则视而不见,甚至妻子生病了,其还是我行我素。张姝经常为此跟丈夫理论,丈夫的观点是“老夫老妻的,哪有那么多话?”“这把年纪了,还要什么浪漫”。长期的被冷落让张姝心寒,她先后两次到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但是,由于冷暴力案件的审理对证据的认定存在困难,法院在审理张姝这起案子时异常慎重。因张姝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2015年2月,张姝第三次起诉离婚,终于得到了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