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胡某某,男,汉族,1998年9月28日出生,捕前系某职业学院学生。
胡某某在上学期间,与其同学宗某某因琐事发生矛盾,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13年12月2日6时许,胡某某在学校公寓楼一楼大厅趁宗某某不备,持刀割其颈部并连续捅刺胸腹部,致被害人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 物质本能汇合被形容为万有引力?万有引力之谜有望被破解?
- 航天史奇迹:SpaceX猎鹰9号回收火箭确定可再用
- 中日合作发现113号元素,无奈定名“日本”
- 航天飞机成为历史?美国不玩印度玩
- 2000岁古树将被克隆:活久见,见自己?
- 技术落后:英国关闭最后一座由本国企业运营的核电站
- 好奇号火星玩自拍:纳米比沙丘尘埃布满火星车
- 科学家发现唤醒大脑机制:大脑中的觉醒开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