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轰动全国的“六十一人叛徒案”平反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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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发生一起轰动国内外的重大错案,那就是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同志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案”(也叫“三六”大案)。所谓“叛徒”,就是在日寇势力侵犯华北的1936年,经中共中央批准,被囚禁在国民党北平监狱的这些同志,在监狱主管当局印好的“反共启事”上签了字而离开监狱,投身抗日斗争的那段往事。

后来,在邓小平、胡耀邦同志的干预下,中组部经过彻底调查,最终获得平反。魏敬民在《百年潮》2003年第1期撰文披露了此案平反经过。

 

现摘编如下: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康生为了整垮刘少奇,把这件事与刘少奇联系起来,作为刘少奇的一个重要罪证。1966年9月16日,康生给毛泽东写信:“最近我找人翻阅了1936年8、9月的北京报纸,从他们所登报的‘反共启事’来看,证明这一决定是完全错误的,是一个反共的决定。”并随信附上1936年有关报纸的影印件。毛泽东当时并不同意康生的观点。但是,1967年2月3日,毛泽东在会见阿尔巴尼亚国防部长巴卢库时说:“有些过去是共产党被国民党抓住,然后叛变,在报纸上登报反共。那个时候我们不知道他们反共,不知道他们‘履行手续’是一些什么东西。现在一查出来,是拥护国民党、反对共产党。”周恩来一开始就反对康生一伙这样做,他一再申明,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问题中央是清楚的。当红卫兵因1936年出狱问题揪斗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和吉林省委代理书记赵林时,周恩来以中央复电的形式答复:“这些人的出狱问题,中央是知道的。”

 

就在这时,在北京的周恩来收到中共中央西北局发来的一封急电。原来,天津南开大学红卫兵已专程赶到西安,会同那里的造反派组织,要召开大会,揪斗西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西北局急电请示中央。周恩来亲自批办。11月24日,他批复道:“23日电悉。请向南开大学红卫兵和西安炮打司令部战斗队同学说明,他们揭发的刘澜涛同志出狱的问题,中央是知道的。如果他们有新的材料,可派代表送来中央查处。”为了慎重起见,周恩来又将批复送毛泽东审批,同时附信说:“当时确为少奇同志代表中央所决定,七大、八大又均审查过,故中央必须承认知道此事。”毛泽东挥笔批准了。

 

然而,陈伯达、江青、关锋、戚本禹、谢富治等人也到处煽动学校的红卫兵对六十一人中的幸存者进行揪斗迫害。他们对那些不明历史真相的年轻人煽动说,“红卫兵小将查出安子文叛党,这些变节分子叛党的最大组织者就是刘少奇”,“安子文,还有薄一波、刘澜涛,占据了组织部、监委等很多主要部门,权都掌握在他们手里,实行的是资产阶级专政”。康生在军委扩大会上说:北京这六十几个人,只是刘少奇叛党组织路线的一个例子。康生还到安子文担任部长的中央组织部去说:“南开‘八·一八’、北航‘红旗’,他们组织了‘三六’专案抓叛徒的联合调查团,应该向他们学习。”

 

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人自首叛变问题的初步调查》文件。“文革”结束后,1977年7月,党的十一大恢复了邓小平的领导职务,薄一波等人及其亲属子女申诉要求平反这个重大错案。不久,与“六十一人”密切相关的一封申诉信,经过邓小平、汪东兴的批示转到了中央组织部。12月31日中午,胡耀邦看到了党中央两位副主席阅批过的这封申诉信。他立即找了几位同志研究并决定:应把这个问题的解决,当作彻底平反“三六”大案的突破口。

 

可是,平反问题并没有像人们想的那样简单,仍然是阻力重重。6月9日,汪东兴和纪登奎、吴德找胡耀邦与陈野苹谈话,单刀直入地谈了“六十一人”问题。汪东兴说:中央专案组的第一办公室和第三办公室,是“文革”刚起步时党中央决定成立的,由华国锋同志和我们几人(指汪东兴和纪登奎、吴德)直接负责的。这两个办公室的案子,都是经过毛主席批定的。现在应继续贯彻毛主席的指示。“六十一人”的问题是经过毛主席和党中央批准才定案的,不能随便翻过来。还有彭德怀、陶铸等人的问题,也不能随意翻过来。第一办公室的人也强调中组部不得为“六十一人”翻案。

 

对于汪东兴和中央专案组的这种态度,胡耀邦没有多说什么。他对有关人员说,为减少阻力,先不宜声张,要审慎、精细、踏踏实实地调查研究,珍惜每份资料,争分夺秒,争取三个月复查完毕,写上复查结论,在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时拿出来。

 

中组部同志根据调查写了大量的内容翔实的调查材料,并准备根据这些材料起草给中央的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复查报告。1978年11月20日,中组部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报告》列举了大量事实后说:我们认为,“文革”中提出的所谓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是不存在的,是一个错案。1978年12月16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前一天,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的通知》,正式为此案平反。

 

(郑菁深摘自《百年潮》2003年第1期 作者魏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