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名男子砸了四辆车,只偷到十余元现金。7月14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公布判决,该名男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1月15日凌晨,肇某在沈河区中街路淡泊巷一停车位,用砖头砸碎了一辆奥迪轿车,准备盗窃车内财物。最终,因玻璃没被砸碎,盗窃未能得逞。经鉴定,车损6702元。
1月19日凌晨,肇某来到沈河区沈阳路15号楼楼下,用砖头砸碎一辆大众汽车玻璃,没有盗窃到财物。随后,肇某来到老正阳派出所南侧,用砖头砸碎一辆现代汽车玻璃,仍一无所获。肇某不死心,又来到正阳街289-1号楼下,用砖头砸碎一辆比亚迪汽车玻璃,盗窃现金十余元。
随后,肇某被沈河警方抓捕归案。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肇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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