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端:“发文约束婚嫁礼金”是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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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凉山州金阳县出台了《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以10条刚性规定遏制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比如: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包括普通群众都得遵照执行。(1月25日《成都商报》)

    针对金阳县一些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行为,地方政府出台了《实施细则》,以10条刚性规定遏制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不得不说,《细则》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质疑声较多的是,政府行使公权力,《细则》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属于不容践踏的“红线”,大宣特宣,这都无可厚非,然而如果“手”伸得太长,把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正当权利也“一刀切”,显然有点过头,更有越俎代庖之嫌。音乐快递,奇闻怪事奇闻异事,天下奇趣,世界奇闻宇宙奥秘
    “存在的即是合理的。”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中国作为礼仪之邦,在民间每逢婚丧嫁娶,宴请宾客早就成为一种不变的习俗。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地方将“钱”“面子”“虚荣”牵扯进来,攀比成风,奢侈浪费,让民俗变了味,更有蝇营狗苟者将习俗异化为搞团团伙伙、疯狂敛财的“旁门左道”。如此变味的“习俗”让广大干部群众不堪重负、苦不堪言。     然而,法无授权不可为。为了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金阳政府下发红头文件,是治理“恶习”的一项举措。不得不说,作为基层的行政机构,对规范百姓社会风俗来讲,这种做法有其可取之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出台规范性文件毫无法律依据,缺少法律支撑。而且,《细则》也加入了一些感情“砝码”,比如,“若村民不按规定办理,将取消享受一系列惠民政策,不再发放各种补贴等”,简单粗暴就将“不按规定”和“惠民补贴”相割裂,这种做法更像是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瞎折腾”。还有,“婚丧嫁娶事宜实行报告制度,报告操办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品礼金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此锱铢必较,细致入微,操作起来恐怕难以把握。     笔者认为,政府这样的“发文”明显有点过头,缘木求鱼,与法理相悖。红头约束婚嫁礼金更不是“硬杠杆”。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是社会的一大痼疾,如何加以引导和纠偏,是考验政府智慧的一个难题。政府制发的“红头文件”,要经过严格科学论证,不能胡编乱造,更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做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定,保证不“过头”,不逾越法律“底线”,实现行政权力在合法合规、“以人为本”的轨道上公正行使。     狠刹变味的习俗“歪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移风易俗从来不是“硬”道理,它需要一个循循善诱、潜移默化的过程。一味硬来,可能适得其反。因此,一方面,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起到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和引领从俭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良好社会礼节风尚,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在为政上、在文化上、在作风上,以身作则,党风政风都清了,民风才会跟着向好的方向走。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移风易俗同样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政府部门用权不可任性,行使权力不能“越位”“越界”,更不能以行政强制的干涉群众私人领域,要勇于承担责任,充分考虑地方民风民俗的特性,因地制宜,强化引导,广泛宣传,用村规民约,斩断你来我往、钱来钱往的宴请歪风。从根本上,移除人们心中的不良观念,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