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朋:“开车玩手机”入刑,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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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珠海市两会正在进行,民进珠海市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关于开车期间玩手机入刑的提案。该提案认为,目前开车玩手机危害太大,已经导致多起悲剧发生。(1月21日《南方都市报》)

    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今已是人手一机,通讯更便捷;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今车辆持有者越来越多,出行更快速。然而,当开车与玩手机交织在一起之时,危害力何其强大,酿成的往往是悲剧。生命无价,安全至上,“开车玩手机”入刑,这个可以有。     实际上,对于开车玩手机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所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给予驾驶人警告或记2分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虽然颁布了法律对开车玩手机的行为进行了约束,但由于法律颁布较早,对于后期流行的发微信、发微博、自拍等行为并没有明确约束,加上监管不到位、不及时、取证难、没有得到公众的参与等,边开车边玩手机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据湖南高速交警公布的一个调查显示,超6成网友开车时低头看手机,而开车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不看手机的23倍。音乐快递,奇闻怪事奇闻异事,天下奇趣,世界奇闻宇宙奥秘,     有句话说得好:痛了才会思痛,确保以后不再痛。之所以开车玩手机现象屡禁不止,根本原因还是犯错成本太低,而将开车玩手机仿照“酒驾”一样入刑,这无疑是个良方。2010年8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提请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醉驾、飙车,情节恶劣的,定为犯罪。凡醉酒驾驶,即便不发生严重后果,也可能会被判处刑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回看过去,放眼生活,“酒驾入刑”带来的积极影响是十分明显的,对于改善不良驾驶行为、树立文明驾驶新风起到了很强的推动作用,如今,无论是谁,只要是触碰了“酒驾”红线,等待其的必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那么有一个关键问题,怎么取证呢?对开车期间玩手机,可以充分利用公共道路监控系统、天眼等及时抓拍、摄录取证,并鼓励市民举报,利用行车记录仪、手机或相机等拍摄视频、照片取证,经查属实后,还可给予举报者一定奖励。总归,千难万难,只要重视就不难,整治“开车玩手机”是时代呼唤,是现实所需,是民心所向,“开车玩手机”入刑,这个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