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不是“避风港”,纪检监察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只会处理得更重。昨天记者从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获悉,郑州惠济区纪委查处了三名纪检干部。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仅去年前9个月,就先后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59起。
奇趣动物,未解之谜,灵异恐怖,考古发现,历史真相,奇人奇事 新闻|郑州惠济区三名纪检干部被查 谁来监督纪委?这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问题。昨天,记者从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获悉,郑州惠济区纪委查处了三名纪检干部。 据了解,2015年2月,惠济区纪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惠济区城管执法局纪检组长娄涛纪律涣散,先后两次违反机关工作纪律,在上班时间看网络小说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影响极坏。惠济区纪委对其进行了严肃查处,除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外,还建议区委将其调离了纪检干部队伍,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 2013年,惠济区纪委在对基层干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辖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公务消费次数较多,数额较大。其中,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以口头约定或签订协议形式在多家餐饮酒店多次挂账进行公务消费,还在其他几家非定点酒店大额现金公务消费,数额较大。陈晓丽作为惠济区纪委委员,并时任该街道办事处主任,落实上级厉行节约有关精神不力,对单位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对此应负主要责任。2014年8月,惠济区纪委对陈晓丽作出了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监督不力的纪检干部也被“问责”。通报显示,2014年12月,惠济区纪委接群众举报,2013年10月,大河路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以外出学习考察名义公款外出旅游。刘晓军作为时任该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在参加办事处研究外出旅游的班子会议上,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会后也没有向上级纪委报告,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在上级纪委要求其对上述时间进行核实后,刘晓军敷衍塞责,避重就轻,隐瞒事实。 2015年5月,惠济区纪委对刘晓军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进行严肃处理,在作出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同时,并向区委建议将其调离了纪检干部队伍。 延伸|去年9个月河南省纪委查“灯下黑”259起 为了防止“灯下黑”,郑州市纪委去年还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成立,让人们看到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反腐没有禁区。 去年9月21日,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曾发布消息称,仅2015年以来就先后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59起,查处比率高于其他党员干部。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曾强调,纪委不是“保险箱”、“避风港”,纪检监察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只会处理更狠、更严、更重。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存在违规办案,不论是否发生事故,都要对纪委主要负责人和办案人员严肃追责,主办人不管调整到什么岗位都要对案件“终身负责”。- 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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