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酒后殴打七旬老父 一语不合竟割下其右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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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1日,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龙坝镇男子何某酒后与自己的父亲发生了争吵,头脑发热的他不仅痛殴自己年迈老父,还用菜刀割下了父亲的右耳,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1980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家住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龙坝镇,因小时候经常遭到父亲的无故打骂,造成何某性格上的缺失。成年后的何某经常酗酒,并在酒后对父亲进行殴打,致使其父不堪忍受,长期独自一人在外居住,不与家人生活和联系。     2015年12月1日晚,何某与母亲李某、朋友罗某在家里吃饭喝酒。酒后的何某想起长期独自一人在外盖窝棚住的父亲,想把父亲接回家中一起生活,于是独自一人走到父亲居住的窝棚。     借着酒性,何某一进窝棚便对正熟睡中的父亲的头部、面部进行殴打,并叫其回家。回家后,何某的父亲不愿进门并坐在门口石阶上,何某便再次劝说父亲回家一起生活,至少平时也能帮家里做些轻农活。其父听后表示:“我年纪大了做不了农活。”不想这句话竟惹怒了何某。他迅速从灶台旁柱子上的刀架上拿下一把菜刀,走到父亲身前,残忍地将父亲的右耳割下。经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老人伤情达重伤二级。     事发后,何大爷远在昆明的小儿子打电话报了警。何某被抓后,年迈的父母却希望儿子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觉得要是儿子被判刑,家里就失去了劳动力,这对于一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就更加雪上加霜了。     2015年12月2日,行凶的何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墨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5年12月16日,经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何某被依法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使用凶器,用暴力方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将该案移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何某的刑事责任。4月14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审判结果将择日公布。(薛丹张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