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历史 撒拉族的社会结构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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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民间歌手韩占祥老人介绍,撒拉族社会基本的组织结构是(意为家庭),若干个又组成一个“阿格尼”(意为近亲组织)。若干个“阿格尼”又形成了一个“孔木散”(意为远亲组织),若干个“孔木散”又形成了一个“阿格勒”(意为村庄),若干个“阿格勒”又形成了一个“乔尼”(意为较大的居住区域),这些呈金字塔形的社会组织有各自的功能。

    社会日常生活仍以“木苍”为单位。对于一个“启木苍”难以完成的事,由“阿格尼”成员协同完成,对于一些较大活动,则由本“孔木散”内的各“阿格尼”完成。而诸如修建清真寺等大型活动则由一个“阿格勒”内的各“孔木散”共同完成。

  对于一些特大项目(如大型水利工程,筑路修桥)则可能会是一个“乔尼”甚至几个“乔尼”共同完成。这些活动都带有互助性质,低一级的社会组织得到高一级的社会组织成员的帮助,一般只提供食宿而不计报酬。

    这种社会组织形式不仅增强了撒拉社会征服自然的能力,而且凭借这种组织的严密性,使得民族的各种传统习俗,价值观念,社会规范等得到逐级落实,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启木苍”据循化县撒拉族民间歌手韩占祥先生介绍,“启木苍”是撒拉族社会组织结构中的最小单位,在旧社会里,每个家庭大都占有或多或少的土地,一个家庭独立成为一院。新建庭院时,先用夯土筑起一个正方形或长方形的围墙,形成“口”字形庄廊,然后在庄廊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处横盖一排房屋,这就形成了“前房屋后果园”的布局。

  前房屋一般建成土木结构平房,“凹”字形格局,整个建筑由堂屋,厨房、小房、大门、圈房,草房组成。后果园用于种植蔬菜,瓜果等,成为对家庭补给食品来源的主要生产基地。值得一提的是撒拉族聚居区的孟达大庄村。

  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每个家庭的庄廊普遍窄小,基本上没有后果园,房屋大都建成四合院式的简易篱笆楼,上层为住房,下层为圈房,第一层墙面底部都用石头砌成,其上用沙土夯起,第二层墙面则全是用柳条编制成的篱笆墙。每家每户的房顶四周放满烧柴干青草之类,以备过冬之用。撒拉族家庭成员一般由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嫂嫂、弟弟、妹妹等组成。

  当然这不是绝对的。由于年龄不同,性别不同,为此,各自分工的职责也有所不同,女孩到了八九岁,要跟奶奶学讲故事和哭婚词,跟母亲学做家务活。男子到了童年,被父亲送到清真寺念经,接受宗教教育,培养孩子从小树立宗教信仰和对宗教仪式、教条、教规的认识。

  为他未来的行为规范和伦理道德的形成打下坚实的基础,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不论是男是女,要及时结婚,继而,男子有了养家糊口的义务,女子有操持家务的义务。

  撒拉族家庭都是独立的经济单位,各家在典当、出卖土地时,很少把土地一下子出卖掉,本“阿格尼”“孔木散”有优先购买权,在他们中有几个人同时要买,则采用先亲后疏的原则,而且价格要低于出卖给其他人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