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根据的意愿,创制了统一的拼音文字。拼音文字在创制过程中有过“老壮文”和“新壮文”两种方案。
“老壮文”是1955年12月由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和广西语委根据壮族地区47个县52个点的壮语方言材料,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创制的。
这个方案共设32个字母,其中有11个是非拉丁字母。方案经两年试用后,于1957年11月获国务院批准,正式在壮族地区推行使用。到1959年底,广西建立了52所壮文学校,参加壮文学习的群众达290多万人。1966年以后,由于“文革”的冲击,壮文的推行被迫中止。
1980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根据群众的要求,决定在壮族地区恢复使用壮文。但由于原有壮文方案中所夹杂的11个非拉丁字母影响了整个文字形体的一致性,因而造成壮文在学习、打字、印刷以及电子计算机运用方面的困难。
因此,壮文必须统一字母形体,实行全盘拉丁化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基于这一点,广西语委于1982年前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央民族学院的配合下,对原来的壮文方案进行了部分修改,并于1982年2月2日获国家民委批准公布。
这样,壮文方案从原来的32个字母减至26个字母,既简洁又统一,实现了全部拉丁化。
由于新修改的壮文字母与英文的26个字母等同,所以,能采用英文打字机和英文印刷机器进行打字印刷,更便于输入电子计算机。
而今,在国家的关怀下,百越的后裔,古老的壮族和其他民族一起,用自己勤劳的双手营造着幸福的生活。就像当年周总理的期望一样,充满活力,蓬勃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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