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强老师作为自考讲师从业的名字是戈多老师,考古视频但是我觉得叫他强老师比较有脱离机构自由人的感觉(然而我并没有征求他的同意,就这样叫啦哈哈哈),以下是他专为初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考古笔记尤其是自学者、自考生写的古代汉语难点解读。
5000字长文,赶时间的请直接从“两套术语体系的关系”看起。
强老师在本号的上一篇分享:文科学习可以不背吗?其实是可以的
汉语言文学学什么?
初次接触汉语言文学这个学科的同学,可能对汉语言文学会有一些错误的想象,以为汉语言文学就是小说、故事、作家的八卦轶事等。
其实通过拆解名称就能知道,“汉语言文学”包括“语言”和“文学”。文学中的一部分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也是热衷于学的,围绕文学作品展开,可以听故事、读诗歌、了解很多富有魅力的作家。这部分包括:古代文学史、现代文学史、当代文学史、西方文学史以及各类作家作品选。
除此之外,文学还包括一个分类:文学理论类,比如文学概论、西方文论、古代文论等,都是关于文学这种艺术的一些理论知识。文学作为人类最重要的艺术形式之一,包含了相当复杂而微妙的技巧、原理、观念等,绝不仅仅是会说汉语就能驾驭的,这些理论类的课,往往与哲学、美学等挂钩,有很多抽象的术语,如果没有比较大的知识储备量和阅读量,比较难理解,好在考试比较浅,通过一种简化甚至曲解的理解以及一些背诵也能通过考试。
大部分同学比较头疼的是语言学,语言学包括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语法研究、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等。我接收到的最多的反馈是“一头雾水”、“没有思路”、“不知所云”……其实在我看来,大学阶段的语言学算是比较简单的,知识结构清晰,知识点重在理解,不需要大量的背诵。
语言学难在哪里?
很多同学无法入门语言学是因为不理解其中的概念和术语。而整个语言学又都是围绕这些术语展开的。不掌握术语,课本上的大多数表述都是无可理解的。这篇文章就简答说一说语言学的概念术语,希望能帮同学们建立起一个框架,大家可以根据这个框架再去拓展和填充。
不要有心理障碍
人类文化多种多样,小到一款游戏,大到国际关系,都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成果,所以每个知识门类都需要一些特殊的术语,以支持其存在。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就是游戏,无论是打扑克牌、打麻将、打王者荣耀,初学者都要接触到一些术语:顺子、飞机、连对、吃、碰、七小对、carry、打野、偷家……我们在接触这些东西的时候,好像没有人因为听不懂术语而放弃学习,而是一边摸索,一边理解,很快也就掌握了。那为什么到了语言学这里,很多人对这些术语持有抗拒的情绪呢?想象一下学游戏的情景,无非是多玩、多听、多想,也就学会了,其实语言学也一样,看到不懂的术语,多查资料,多结合上下文语境理解,前后比照着看,也大概能把握住它的核心意思。大家在网上能查到种种菜谱、种种游戏攻略,其实也能查到关于这些知识的讲解。生活处处在学习,语言学并没什么特殊,所以先放下心理障碍,不要还没学就觉得难。
我们学的语言学有什么特点?
语言学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庞大的学科,包含了很多分支,各有不同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我们大学阶段所学的语言学,主要是其中的结构主义语言学。
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主要特征是不去追求“本质”,而是在结构中去研究某一要素的地位、功能、以及与其他要素的互动关系。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人问你,“你是谁”,你其实有两种回答方式,一种是描述自己的特征:“我性别男,天蝎座,性格开朗,思维敏捷,善良大方……”,这种描述是“本质性”的。另一种是:“我是某某的儿子,是某某的丈夫,是某某的兄弟,我是老师,工作内容是教学……”这种类型的回答,不触及到人的本质,而是去描述他的关系网,描述他在社会中的作用、功能、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关系等,这就是典型的结构主义的思维方式。我们的语言学也是这样,总是在各种关系中去下定义,去说明问题的。
两套术语体系的关系
古汉和现汉在术语体系上大同小异,不同教材中对术语的称呼也有细微的出入,为了不给大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篇文章以自考古汉的术语系统为准。
这两套术语分别是词类和句法成分。
词类也就是常说的:名词、数词、量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介词、连词、语气词等。
句法成分则是:主语、谓语、述语、宾语、补语、定语、状语、中心语
它们是不同层面的概念,不能混用。但是它们又关系密切,像硬币的两面,是从不同角度对一个词的称呼。
它们的关系大概可以这么理解,举一个例子:如果说小明是警察,那么“警察”就是他的“身份”,当我们说一个人是警察的时候,我们默认他将来会“保卫人民”、“捉贼”、“破案”等等,那这些活动是他的“功能”或者“职责”。反过来,如果小明曾经或者正在“保卫人民”、“捉贼”、“破案”,那么我们根据他正在做的事,可以猜测他的“身份”是警察。小明的“身份”和“功能”是互相说明的,密不可分的,像一个硬币的两面。
这个例子中,“小明”就相当于我们要研究的词,“身份”就相当于词的“词类”,“功能”就相当于词充当的“句法成分”。也就是说,我们怎么确定一个词的词类或词性呢?看它能在句子里发挥的功能;相反,当我们知道一个词的词类后,我们也能默认它将在句子中发挥特定的功能。这就是词类和句法成分的关系,是从不同层面对一个词的描述。
词类
根据上面的讲解,我们可以理解,在确定一个词的词类时,要根据它曾经在句子中发挥过的功能以及它与其他句子中要素的相互关系来总结;比如“勇敢”和“勇气”,很相似的两个词,但是它们在句子中发挥的功能不同,和其他成分的关系也不同。可以说“有勇气”,不能说“有勇敢”;可以说“很勇敢”,不能说“很勇气”;可以说“勇敢冲”,不能说“勇气冲”;可以说“十二分勇气”,不能说“十二分勇敢”;因为以上这些不同,我们认为“勇气”是名词;“勇敢”是形容词。这种分析方法叫分布分析法,通过一个词在句子中能在的位置和不能在的位置来给它定性。
当然,很多词我们凭常识和直觉就能判断,没必要进行上面的这些步骤。古汉中不太强调分布分析法,仍是以词义来下定义的,有以下分类:
名词:表示人、事物、时间、空间等,比如警察、小偷、警犬、春天、大街等;
动词:表示动作、行为、心理活动以及变化等,比如搜捕、抢劫、撕咬、想、喜欢、认为等;
形容词:表示性质和状态,比如勇敢、凶狠、机智、大、美、好等;
副词:表示行为、性状的某些特征,比如快速地、狼狈地、疯狂地、愈、益等;
代词:代指其他人、事物的词,比如他、她、它、这个、这时、那里、什么、怎么等;
介词:介绍和引出对象,比如以、被、关于等;
连词:连接两个或多个平等的成分,比如和、而、与
数词、语气词:字面意思,与数相关的和表示语气的。
句法成分
句法成分都是成组出现的,比如“主谓”是一组,“动宾”、“动补”、“定中”、“状中”等。
主、谓:说明与被说明关系,我们的语言表达总是关于某个人或事的,或者说明它怎么样,或者说明他做了什么,那我们说话的这个主题就是主语,而对它的描述和说明就是谓语。现代汉语中,主语以外的其他成分全部是谓语,因为主语以外的其他成分都是对主语的说明;古汉中谓语比较模糊,很多时候指动作或者形容。比如“这个碗又大又圆”,被说明的对象是“碗”,这句话是说它怎么样的,“碗”是主语,“又大又圆”是谓语。
偏(定、状)、正(中):修饰与被修饰关系。我们的表达不是干巴巴的,而是有很多修饰和程度的区别。比如“跑”这个动作,可以有“快跑”、“慢跑”、“蹦蹦跳跳地跑”等;比如“猫”可以有“可爱的猫”、“丑陋的猫”、“小猫”、“苍老的猫”等。这些就是偏正关系,或者状中、定中的关系。在这样的表达中,考古手记这个词组的本质落在后一个词上,不管什么样的猫,它的本质就是猫;不管怎么跑,它的本质就是跑。所以把后一个成分叫做中心语,因为它是整个表达的中心。如果中心语是名词,那它前面修饰和限定它的就是定语,比如“可爱的”、“苍老的”等等;如果中心语是动词或形容词,那前面修饰和限定它的就是状语。比如“快跑”中的“快”、“慢跑”中的“慢”。
动(述)、宾:支配和被支配。古汉课本中叫动宾结构,其实更科学的称呼应该是述宾;动是动词,是词性,应该给它新起一个句法成分的名字,比如很多现代汉语课本中把它叫述语。但是不管称呼怎么变,它的本质是一样的。动作和宾语的关系是支配和被支配。人的很多动作都是针对别的东西的,比如“吃”、“喝”、“打”,都要有一样东西被吃、被喝、被打,那这个动作和这个东西之间的关系就是动宾,这个东西就是宾语。比如“吃苹果”,这个短语中“苹果”充当宾语的成分。
动(述)、补:动作和对动作的补充说明。最后一组是动补,也就是动作和补语。同样的,我们的很多动作都会产生结果,会有某种状态,比如“洗”,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干净”,比如“吃”,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完”,比如“热”,程度和状态可能是“热得满头大汗”,这种跟在动作后面去补充说明的成分,充当的句法成分就是补语。
对词类和句法成分的简单说明
首先,句法成分是相对来说的,也就是说,在“饥肠辘辘的我狼吞虎咽地吃完三碗米饭。”这句话中,“我”相对于“饥肠辘辘的”,就是“中心语”与“定语”的关系;“我”相对于“吃米饭”就是“主语”与“谓语”的关系;“完”相对于“吃”就是“补语”与“动词(述语)”的关系。所以,不存在哪个词定是什么句法成分这种情况。我们总是说,在这句话中,某个词“充当”某种句法成分。所以在判断句法成分时,一定要结合语境,看看是相对谁而言的,在同一个句子中,可能相对不同的成分,同一个词充当的充分也会变化。
其次,结合上面例子也能看到“快”,如果单拿出来,我们一般认为是形容词,但是在“快跑”中,由于修饰一个动作,我们认为是副词。也就是说,汉语中的很多词的词类不是单一的,也要结合语境和句子去判断。
再次,很多词类在充当句法成分时有常规用法,比如形容词,就经常充当定语去修饰一个名词;也经常充当谓语去说明一个主语。比如名词,就经常充当主语,做一个表达的主题;也经常充当宾语,做一个动作的支配对象。那么非常规的用法就是词类活用,这些课上都会讲,多积累就掌握了。
古文练习
有了以上知识的铺垫,可以来看一些古文了,在古文中再巩固和熟悉一下。
“丈夫以爱怜其少子乎?”
在这句中,“丈夫”、“子”都是名词,“丈夫爱怜少子”,“丈夫”是整个句子的主题,他做了一件事“爱怜”,被爱怜的对象是“少子”,所以“丈夫”是名词充当主语;“爱怜”是动词;“少子”是名词充当动作“爱怜”的宾语。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
这句中“世”和“时”是名词,意思是“世道”、“时代”,“易”和“移”是动词,意思是“改变”。名词在动词前面一般是做主语;这句中“世道和时代变了”,动词是对名词的说明。所以“世”和“时”是主语。两个词都是主语,它们之间是平起平坐的并列关系,二者并立为主语。后半句“变法”,则是“动宾”结构,“法”是动作“改变”的承受者,是动作的被支配者。“变法宜矣”的“宜”,意思是“合适”,在这句中“宜”是说明“变法”这件事的,所以“宜”是谓语,“变法”合起来是“主语”。这个例子也能看出,判断句法成分,关键是找二者之间的关系,因为有时候动词结构也能做主语。
“能面刺寡人之过者。”
这句中“寡人”是名词,但是它所处的位置是“寡人之过”,意思是“寡人的过错”,这个短语的中心是“过错”,或者说本质是“过错”,不管谁的过错。所以在这里“寡人”作为名词充当的句法成分是定语。“面刺”意思是“当面讽谏”,所以“面”虽然也是名词,但是在这个短语中充当“状语”,去修饰动作“刺”的方式。“面刺”的中心是“刺”,不管是当面刺还是在背后刺还是私下偷偷刺,它的本质都是“刺”,所以在“面刺”中“刺”是中心语。在“刺寡人之过”这个结构中,“刺”则是动词,“过”是宾语。
“射之,豕人立而啼。”
后半句中,“豕”、“人”都是名词,“立”、“啼”都是动词;但是“豕”和“人”充当的句法成分是不同的。“人立而啼”是对“豕”的说明,说明“豕”做了两个动作,一个是“立”,一个是“啼”。所以“豕”是主语,“立”和“啼”并列充当谓语。这里的“人立”,意思是“像人一样站立”,所以“人”虽然是“名词”,但在这里充当的是“状语”,去修饰“立”的状态。
通过以上几个简单的例子,希望大家能进一步感受到,词类和句法成分都不是死板的东西,尤其句法成分,一定要放在语境中,放在一个结构中,通过结构中二者的关系去判断。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对应关系相当松散。
怎么学?
语言学是一个抓大放小的学科,不要在基本原理还不熟悉的情况下就钻牛角尖,钻研一些很模糊的知识。一定要多读,多分析,掌握以上两组定义的核心意义,能够比较自如的应用,再去钻研细枝末节的知识。
另外,不管时间多紧张,学习也没有捷径。就算是世界首富,考古玩具请得起世上最好的老师,要想学一门语言,也得一个个的记单词、也得大量地阅读、分析、使用。所以尊重学习的规律,尤其是古代汉语,在理解上述概念的基础上,多看繁体字,考古论坛多结合注释去看文选、看课本上的例子,多去分析,遇到古文就分析它的结构。耐心踏实,把该做的做到位,自然会有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