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破不了的中国七大残忍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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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刁爱青碎尸案
2、天上人间花魁遇害案
3、高校女生“铊”中毒案
4、白银连环杀人案
5、红安“12·26”八人遇害案
6、山城红衣男孩事件
7、独山子二人车失踪案

 

1、刁爱青碎尸案

   南京“1·19”碎尸案,又称南大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相信凶手目前正在逍遥法外。

    死者刁爱青,女,生于1976年3月,遇害时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人教育脱产班专科一年级学生,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遇害时不满20岁。她住在鼓楼校区南园四舍,该宿舍楼当时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其父刁日昌,住在江苏省泰县(现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刁舍村四组。

刁爱青是一个从苏北农村刚刚来到南京仅百日左右的年轻少女,很难说有什么仇家,抑或是情敌,也并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凶手的动机受到了广泛猜测。在广为流传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一文中,作者黑弥撒猜测死者是在重金属摇滚、甚至某种宗教仪式中被杀害的。然而,许多人表示质疑,他们认为碎尸仅仅是凶手为了毁灭可能的线索与证据,而且凶手一定是擅长屠宰烹饪或者是医术的人。

    据刁爱青生前的好友回忆,刁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

    1996年1月10日夜间,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死者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案发后,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直到案发之后3个月,专案组才撤离南大。

当时,南大校内先是有小道消息流传此案,随后正式贴出了被害女生的照片。据说所有学生都要接受调查,提供事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当时的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和批示,警方悬赏通告,公布了涉案的几个提包和一条印花床单,希望市民提供线索,但限定破案的日期过了,案子却毫无进展。

    通过各种搜索引擎,可以发现十多年来,一直有人在关注着这个案子,2007年3月便有题为《96南大碎尸案》的帖子见于网络。而在2008年5月28日,在百度贴吧中突然有人建立了“刁爱青吧”,首篇帖子内容只有一句话:“真的好想你,希望你过得很好”。经转载,这个贴吧的建立者立刻引起诸多猜测。但不久这个贴吧即被删除。2012年03月23日,"baaaaabbccc"在天涯社区发表了题为《灰色轨迹——致96南大碎尸案的凶手》的帖子,值得注意的是发贴者账号注册时间仅早于发贴时间五分钟且相关贴子只有这一篇,两个月后便从未登录过,显然是特意为此单独注册的账号,另外在相册中亦发布了多张与该案相关的图片。

    2008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社区出现了一篇署名“黑弥撒”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作者以极其缜密的语言对凶手的样貌、性格、作案手法和动机甚至是心理活动等进行了大篇幅的叙述。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原文的用词、某些语言细节和写作历程进行分析,强烈暗示黑弥撒与案情有关。之后,这篇建立在一起尘封12年之久的现实悬案基础之上,兼有惊悚、恐惧、悬念等各种元素的主题帖的热度不断升温。在天涯社区天涯杂谈版面,不断出现与本案的相关讨论。但在6月27日,所有与本案相关的帖子均被天涯社区版主删除,在28日有过短暂恢复,但不久就再度消失。天涯社区执行总编宋铮承认,删除帖子是“应警方要求”,但“具体情况不能对媒体讲”,“有些事情不方便解释……”

    之后,有网友分析发贴ID及帖子内容,认为“很多的”和“黑弥撒”实际是同一个人,且认为二人都有军方背景,可能是高干子弟。发贴的动机,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成功。但据凤凰网转述南京当地媒体,称警方曾接触过“黑弥撒”。黑弥撒的父亲是一名警察,黑本人1982年出生,南京人,法学专业出身,曾在法院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一家银行供职。警方的结论认为黑弥撒发帖并无恶意,对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观猜测。

    另有一个名叫悼红轩主人的网友2008年7月4日从山东赴南京和姜堰,寻找刁爱青的父母并自费调查此案,但被姜堰警方带走盘问,并采集了掌纹血样。另有网民指案发后一位叫王大进的作家曾在1998年的收获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纪念物》的中篇小说,小说里写到的碎尸案与刁爱青案极其相似。悼红轩主人本人则在其博客中描述一个作家身份的凶手强奸了崇拜他的刁爱青并将其残忍碎尸的过程。这篇博文甚至指出,王大进很可能就是知情人。王大进案发当时曾在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他本人承认是借此案为灵感创作小说。

警方至今尚未宣布从网络上发现对此案有价值的线索。

    网络上的关注引起的其他媒体的报道,2008年6月24日南京的《现代快报》用一整版报道了此案以及网络上的关注。7月下旬的《南都周刊》,也以《南大碎尸案的网络与现实》为题报道了此事,并附有受害人刁爱青的照片。但在网络上,此事已经在12年后再度沉寂。另有南大校友传言称,此案警方在1996年已经锁定嫌疑人,但因涉及高层,被迫放弃调查,这也是2008年此案的相关网文被迅速和谐的原因。但此传言除自称知情的校友的证言外,并无确凿证据。

作家周浩晖在他的作品《死亡通知单-宿命》中以此案为原型做了艺术加工,书中同样讲述了一起多年未破碎尸案,并且与此案在很多细节上非常相似。作家陈九歌在他的作品《血色天都》中,完全以南大碎尸案为背景写作,以精彩的推理,演绎一个完美臆造的碎尸案,令人荡气回肠。

 

2、天上人间花魁遇害案

网传梁海玲身材火辣,皮肤白皙,172cm的身高,45公斤的体重,被称为天上人间“第一花魁”。
  2005年11月13日,梁海玲在家中被杀。
  据知情人透露,当时警方赶到现场,“被其家中的奢华震惊”:衣柜内衣服、皮鞋都是名牌,有不下10件貂皮大衣,昂贵首饰不计其数。该知情人证实,警方调查时发现,梁海玲名下的确有千万元巨额财产。
  网上有人称,梁海玲生前自驾一辆价值400多万的奔驰,她和很多老板有生意往来,资产主要靠生意。
   昨日,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天上人间陪侍人员梁海玲被害案至今仍未结案,警方的确从梁家中查出价值千万元的巨额遗产。该说法未获警方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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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校女生“铊”中毒案

11 年年前,多才多艺的清华大学化学系1992级女生朱令因离奇的"铊中毒"事件导致全身瘫痪、大脑迟钝。11年来,对朱令中毒原因的争论与质疑从未停止。2005年12月30日,当年的"最大嫌疑人"在天涯网站上贴出一份声明,朱令事件再次进入公众视野。11年前,多才多艺的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1992级女生朱令因离奇的“铊中毒”事件导致全身瘫痪、100%伤残、大脑迟钝。
    11年来,对朱令中毒原因的争论与质疑从未停止。1997年4月,朱令父母得知,警方传讯了朱令的同宿舍女生苏荟(化名),苏荟当时被认定为“最大嫌疑人”。
    2005年12月30日,苏荟在天涯网站上贴出一份“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的声明,声称“最近网络上关于我的谣言愈演愈烈,甚至沉默本身也成为了疑点”、“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2006年1月13日,苏荟通过天涯网站再次发表声明,表示“已委托家人于2006年1月9日向公安机关正式提交书面申请,强烈要求公安机关采取透明办案方式重新侦查朱令中毒案件,查明真相,给朱令家人一个交代,还我清白”。
继11年沉默后,苏荟的两度自我辩护引发网络上如潮水般的讨论,是非真相,扑朔迷离,朱令事件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2006年1月13日,北京初降一场瑞雪,冬日煦暖的阳光洒在窗台上,几盆小红花静静绽放。
轮椅上的朱令,睁大了眼睛看着窗外,阳光亲吻着朱令长长的睫毛,但事实上,朱令的双眸已看不见任何风景。
    在朱令的父亲吴承之和母亲朱明新眼中,女儿的“铊中毒”征兆并不明显,11年了,朱令父母早已两鬓斑白,但他们一直心存疑惑:“能致人于死地的铊盐是如何进入女儿体内的?究竟是谁将铊盐放入了朱令的食物?”
在朱令北京的家中,朱明新向《新民周刊》记者回忆了朱令中毒前后的几个关键性的时间点和细节:
    1994年11月24日,朱令21岁生日时,吴承之专门请宝贝女儿到外面吃饭,吃了几口后,朱令就跟父亲说肚子疼,“难受,吃不下”。
    那段时间,朱令一直忙于准备学校的“一二·九”演出,身为清华大学民乐队重要成员的朱令特别看重这次演出,“她表现得很兴奋,还给我和她爸爸拿了几张演出票,让我们去看”,朱明新回忆。同时,朱令开始“比较多”地掉头发。
    12月11日晚,在北京音乐厅,吴承之和朱明新夫妇观看了清华大学民乐队的专场演出,朱明新清楚地记得:金碧辉煌的音乐厅里,白上衣、黑长裙的朱令端坐台上,熟练弹奏古琴独奏《广陵散》,之后,朱令还参与了乐队的几个合奏节目
    因为事先知道女儿身体不舒服,朱明新隐隐地感觉到朱令表演时一直在“坚持”。演出结束后,朱明新专门到后台找女儿,那时朱令看起来“脸色不太好”,朱明新劝她回家,但朱令坚持要将道具运回学校,表示要“跟大家一起回”。
    清华大学民乐队一位老队员事后回忆:“演出完后,在清华南门某餐厅的庆祝朱令没有参加,这时才听说朱令已经3天没吃饭,完全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完成了所有演奏。”
    第二天,12月12日,朱令却独自回家,她告诉母亲,“肚子疼得受不了了”。12月23日,朱明新将女儿送到北京同仁医院诊治,这天,朱令的一头长发全部掉光了。
    在同仁医院消化科治疗的一个月时间内,朱明新晚上打地铺陪女儿,朱令“肚子疼得整夜都睡不着”,且腰部长出“带状疱疹”,去照片子时已经需用轮椅推着。因为放心不下拉下的课程和实验,朱令看起来“很烦躁”。同仁医院的医生未查出朱令的任何病因,只给她开了氨基酸等消化类药物。1995年1月23日,朱令出院。
    1995年2月20日,新学期开学,朱令坚持要上学。
   “那年过年后朱令上了几天课,很奇怪,她戴了个帽子,我们才知道她脱发了,后来才知道她生病了,但却不知道她得了什么病。”2006年1月14日,朱令在清华物化2班的同班同学李现平告诉记者。
    接下来的两个礼拜,除周末回家一次外,朱令差不多有8天的时间呆在清华校园内,她“走路已经有些困难”。朱明新很担心,其间几次跑到清华看望女儿,朱令宿舍给朱明新的印象是“挺乱,水杯随便放在桌子上”。
    这时的朱令,大多数时间是呆在宿舍温习功课、准备补考,早餐吃家里带过去的壮骨粉、面包,每天跑到乐队同学那里用电炉热家里带过来的瓶装中药。朱令在电话里跟母亲说:“乐队同学要帮我打饭,我不要他们帮忙,我自己打饭。”
    一直到1995年3月3日,朱令再次独自回家,当时的朱令又长出几厘米长的头发,她告诉母亲“全身都疼,最疼的是脚”。朱明新大惊,带着女儿先后到北医三院、北京医院看病,在没有疗效的情况下,又带着朱令去北京协和医院挂了专家门诊。
   3月9日,北京协和医院神经内科主任李舜伟给朱令看病,李舜伟告诉朱明新,朱令的症状“太像60年代清华大学的一例铊盐中毒病例了”,他建议朱明新赶紧去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与卫生职业病研究所专家张寿林处做鉴定。张寿林其后与李舜伟会诊,高度怀疑朱令是“铊中毒”。但因条件限制,朱令没有做铊中毒鉴定,而是在协和医院急诊室一边观察一边等待住院床位。
    3月15日,朱令住进北京协和医院神经内科病房,她重新长出来的寸许短发再次全部掉光。
    记者查阅了朱令当年在协和的病例,得知协和方面对朱令入院时病情的认定为“脱发、腹痛、关节肌肉痛3个月,双下肢远端疼痛7天,眩晕3天……患者于入院前3个月(1994年12月8日)无明显诱因出现腹痛,为持续性隐痛伴阵发性绞痛,3个月后出现脱发,双肩、膝关节酸痛”。
    朱令两次中毒紧急住院后,协和医院医生询问清华大学化学系老师有关朱令在清华就读期间接触过实验药物的情况,老师填写了一张实验药物清单子交给医生,证实朱令未接触化学毒品。清华大学化学系的一位老师也告诉朱令父母,清华的化学毒品管理很严,两个人拿毒品柜的钥匙,同时开方可取出。在协和住院期间,朱令亦对医生否认自己有过重金属接触史。
    朱令当年在协和医院的病例显示,初次确诊结果为“周围神经病、肢端红痛症原因待查”。1998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显示,1995年4月18日,协和医院发布朱令的病情报告认为朱令“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神经根神经炎可能性大”。在这段时间,协和医院通知朱令家属,明确表示可以“排除铊中毒”。
    1995年3月23日,朱令接受气管切开手术,并做了气胸手术。之后朱令病情一度恶化,3月26日,朱令被送进协和ICU病房(重症病房),接上呼吸机。两天以后,朱令陷入长达2个月的深度昏迷症状。
    4月28日,朱令父母的一个朋友告知北京职业病研究所可以做铊中毒鉴定,他们收集了朱令的指甲、大块掉落的皮肤以及在1994年12月朱令发病时掉落在尼龙运动衫上的头发,并从协和医院收集了血液、尿、脑脊髓等样品,送往北京职业病研究所专家陈震阳处进行化验。
    记者看到的一份当日由陈震阳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尿液中铊含量275微克/升;脑脊液铊含量263微克/升;血清中铊含量31微克/升;毛发中铊含量532微克/升;指甲中铊含量22824微克/升(北京地区人群尿中铊含量为0——5微克/升)。”
    据此,陈震阳认定朱令病因缘于铊中毒,且是两次中毒,不是自杀就是他杀。陈震阳告诉朱明新,铊盐无色无味,“搁在面包里都察觉不出来”。
    当天,协和医院开始用普鲁士蓝为朱令排毒,曾担任过朱令复健医生的北京复兴医院全科医学科医生胡海鹰告诉记者,铊离子容易和细胞上的蛋白酶结合,价格很便宜的普鲁士蓝是一种普通的染料,它能很快将铊离子置换出体外。
    “太晚了,这时已是令令中毒后送进协和医院的第50天了,铊中毒已经侵害了她的神经系统,给她留下了非常严重的后遗症。”朱明新说。
     一个权威的铊中毒鉴定找出了朱令5个月间两次发病的原因。
“在这之前,我们的心思都放在拯救女儿身上,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我们马上报案。”吴承之说。
    朱明新告诉记者,4月28日当晚,朱令父母通过朱令舅妈找到时任清华大学化学系副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薛方渝教授,朱令舅妈在薛方渝家提出报案的要求。薛方渝教授当即请示时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的贺美英和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请示后薛方渝立即打电话向兼任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的保卫部长报案。
次日早晨,朱令的舅妈又与薛方渝教授联系,要求立即迁出同宿舍的同学以保护现场,查封朱令在学校的物品,进一步化验。薛方渝教授表示,迁出同学有些困难。
    在朱令住院不久的1995年3月底,朱令的一名女同学给吴承之打电话,告诉他“朱令还剩下的面包,我们几个分了吃了”。“很明显,有人在销毁证据。”吴承之向记者回忆这个细节时强调。
    而在4月28日至5月7日间,朱令宿舍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失窃案”。当天来查看的民警事后告诉朱明新夫妇,钱散落在地上;与朱令联络过的清华一位老师告诉他们,朱令的杯子后来在同学打扫卫生时,在宿舍床底下被发现。
朱明新由此怀疑,“投毒凶手想毁灭作案现场”。
    5月7日,朱明新夫妇被清华大学派出所叫去做笔录,由此了解到,朱令一案由清华大学派出所和北京市公安局14处有关人员负责调查。
    1997年4月初,北京市公安局一名退休老公安王补专门找到朱明新夫妇,提醒他们作案人应具备的几个条件:在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间,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能不使朱令察觉投毒;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懂得铊盐毒性、毒理;可接触到铊盐;有作案动机;有异常表现。
    “在王补的提醒下,我们的怀疑范围迅速缩小了。”朱明新说。她后来想起女儿在出事前曾在谈话中向她介绍过几次好朋友苏荟,朱令和苏荟因为都是北京人,关系不错,在朱令的介绍下,苏荟也参加了清华大学民乐队。
    朱令曾经问过母亲:“为什么一个好朋友即使好到特别亲的地步,也总有不好的地方呢?”“有一次,民乐队的活动临时取消,朱令就去北太平庄的古琴老师处上课,练完后回学校上自习,谁知苏荟告诉班上同学,‘今天乐队没活动’。本来朱令在民乐队的活动多,很少参加班级的活动,她自己心里也有压力,这样一来,同学更会认为‘就是乐队没活动,朱令也不愿意参加班里的活动’,朱令感觉很别扭。”朱明新回忆,这样的“别扭”还有好多次。在另一次,民乐队请了音乐学院的老师开课,朱令回家后告诉母亲,苏荟跟老师说朱令的音乐水平已经很高、不用点拨太多了,将朱令挤到后排,朱令因此很不高兴。
    朱令中毒后,清华派出所公安对朱明新表示:“可以大胆怀疑。”
在近日公布的声明中,苏荟对外表示,“想不到1997年4月2日,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以‘简单了解情况,只是换个地方’为由从实验室带走讯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1998年8月,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
    这份声明也强调,“1997年6月30日毕业典礼之前,系领导通知我,由于我被公安调查不能发我毕业证书,并让我家人来校谈话。”
谁可接触铊盐?
    “我们在知道朱令中毒后很震惊、觉得很不可思议,我们一直有这样的疑问,朱令怎么会接触到铊盐的?”11年来,朱令在清华物化2班的同班同学李现平和朱令的其他同学们一直希望能找到朱令中铊盐剧毒的原因。
    北京复兴医院全科医学科医生胡海鹰用“比砒霜厉害几百倍”向记者形容铊盐的危害:“铊盐是一种剧毒性化学物质,无色无味,在食品、饮料里加一点点就能置人死地,不通过专业仪器检测很难发现铊盐中毒。铊盐需要高度保管,不是普通人能从市场上买到或从实验室能得到的。”
    在胡海鹰看来,整个北京市能接触铊盐的差不多仅200个人左右,用铊盐的都是科研单位做化学试验或一些化工类项目研究,还有包括清华、北大等一些大型院校一些特殊的实验室。在朱令周围,谁可以接触到铊盐?
    1997年4月9日,清华大学一位教授告诉朱令父母,与朱令同宿舍的一名女生因帮老师做课题,能接触到铊盐。
    2006年1月12日,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当年指导苏荟本科论文的童爱军教授承认,当年自己和苏荟因为课题需要都接触了铊盐,但童爱军教授强调:“仅仅说只有我和苏荟能接触到铊盐是不对的,当年我只是一名讲师,参与的是一个大的课题组,有其他教授和同学参加这个课题组,而且这个课题组也不止我们清华一家单位。”童爱军教授表示,在朱令事件发生后,她已经跟系里、派出所认真讲述过自己了解到的情况,“现在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一些细节我也记不清楚了。”
    李现平告诉记者,在当时的清华,学校鼓励一些学习比较优秀的、学有余力的本科生提前介入一些教授、副教授课题的研究,当时物化2班有很多同学在参加这些课题,每个人的课题都不同。“高校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并不严格,肯定有漏洞,管理也是有时松、有时紧,那时做实验时,本系的学生、外系的学生想进实验室去基本上都能进去。”李现平说。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化学系1994级男生王晓龙向同学江林投下铊盐剧毒,理由是“过去江林与自己关系那么好,现在却不理自己了”。一时间,舆论哗然,同年的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不仅如此,北京职业病研究所、北京307医院、北京朝阳医院等专门的“职业病”鉴定中心才能对铊盐中毒进行鉴定,其他医院则需要把中毒者样本送到这几个专门检验铊盐中毒之处。“一般的医务工作者对铊盐中毒的知识非常缺乏,对铊盐的危害、对铊盐的管理等方面认识不足可能导致一些问题的产生。”胡海鹰分析。
    1997年6月26日,清华大学校领导在见朱令家属时强调:“学校在管理上,按照管理毒品的规定做了。”
    1998年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与朱令家属的一次正式会面中,确认了以下事实:确认朱令是铊盐中毒;确认清华大学实验室购买过铊盐,对铊盐的使用未经严格管理和登记;排除朱令本人及其亲属接触过铊盐。
    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的10年后,苏荟在她的这份声明中反驳称,她并非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盐的学生,“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几年,实验室有时也不锁门。很多同学课余时间下实验室帮老师做实验,实验室也对外系学生开放。做实验的时候,同学们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多年来一直如此,即使在朱令中毒确诊后也没有太大改善。”
    为了证实这个事实,苏荟表示,在1997年4月,她从未在清华工作、学习过的哥哥独自一人借了一部家用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然后又送回原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    “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
   “尽管我们一直有这样的疑问,但是不了解的情况下不能胡乱猜测。”李现平认为出言谨慎是为“负责”。
    朱令父母也在艰难求证,1997年上半年,朱令班级的同学即将毕业前,朱令的舅舅去清华找了物化2班的一些同学,希望他们能提供朱令在校生活的详细细节,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没有同学告诉他们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11年后,朱令事件成为一起悬案,而关于苏荟家庭有着“特殊高干背景”的说法也在悄然流传。
    一种说法是,朱令家同样具有“高干背景”。对此,朱明新提到一个表弟跟她开玩笑说,“大舅舅是高干的尾巴”:“我父亲朱启明曾经参加过一二·九运动,‘文革’前在北京市委工作,‘文革’后平反,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当顾问,没多久就离休,2001年去世。母亲退休前是北京一所中学的校长。”
    11年来,关于谁是凶手,各种说法,此起彼伏。
    2006年1月13日晚间,记者与当年负责朱令案侦破的北京市公安局14处刑警大队警察李树森联系,李树森以“有些事情不好说、不能说”为由婉拒记者。
    连日来,记者在朱令事件的采访中听到的最多的回答是“不知道”、“不清楚”,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当年重要的细节正被遗忘。
    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14处有关领导找朱令父母谈话时表示,此案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
    1997年2月,化学系教授薛方渝等两位老师来方庄医院看望朱令,薛方渝教授向朱令父母透露:将配合公安局做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此后朱令父母多次询问,至今无回音。“但不知什么原因直到现在都没有动作。”朱明新至今疑惑重重。
    在朱明新的印象中,最后一次见到苏荟是1996年初,她和宿舍另外两个女孩——新疆的王琪和陕西的金亚一起到海军总医院去看望正在做高压氧舱治疗的朱令,那天,朱令笑的声音格外响亮。
    此后,斯人再未谋面,而提供线索的老公安王补业已辞世。
    时至今日,朱明新数次奔走于公安局信访部门与刑警大队间,“苏荟愿意站出来是件好事,我希望她能为破案提供线索。尽管希望很渺茫,情况不乐观,但我是在做我应该做的事情,否则真的对不起孩子!”看着已经痴呆残疾的女儿,朱明新只有这样为自己打气。

 

4、白银连环杀人案

白银市连环杀人案,是指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在中国甘肃省白银市有9名女性惨遭入室杀害的案件,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凶手专挑红衣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极具隐蔽性,造成巨大的社会恐慌。经警方交叉比对证实9起案件均为同一人所为。2004年,白银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详细案情,并悬赏20万人民币,希望能够取得线索,但至今案件仍未侦破。

从1988年6月份开始至今的十六年间,在白银市区的邻里街坊间一条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一直有这样。十六年来,一个市民中间一直传言称,白银市出了一个“杀人狂”,这个杀人狂专门选择“身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作为下手的目标,大部分作案时间选择在夜间,采用尾随、盯梢或者长期观察后,直接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进行强奸杀害,或者杀害奸尸。更为可怕的是,凶残忍的凶手杀人后,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十几年来已经有近十名年轻女子被杀人狂杀害,而且案件一直悬而未破。这一的传言像消息在市民中传开后,的阴影一样笼罩了铜城长达十六年,人们特别是女性,几乎个个谈狂色变,大白天几乎也不敢单独出门,孩子上下学都要家长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亲人护送,人们整日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近日,白银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了一份《白银市公安局侦破系列强奸杀人案件宣传提纲》,证实白银确有一个“杀人狂”。警方在公布案情的同时,悬赏20万元向全社会征集线索,以期早日破案。

9名女性丧生魔爪

l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时许,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永丰街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

警方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

l  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白银供电局19岁女临时工石某在其单身宿舍遇害(简称“94·7·27”案件)。

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l  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居民发现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时间为1月13日。

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

l  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9”案件)。

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1]

l  1998年7月30日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简称“98·7·30”案件)。

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

l  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时许,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简称“98·11·30”案件)。

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rdquo